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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网购被侵权?大声说出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03-09 16:22 人气:1  评论

   CFP供图


   本报讯 (记者 陈泥)防不胜防的钓鱼网站、暴力分拣的快递服务、天花乱坠的虚假宣传、鱼龙混杂的各色商品……都说“消费者是上帝”,但随着全民网购时代悄然到来,在享受网购带来的快捷与实惠的同时,各种乱象层出不穷,维权道路也异常艰难,让不少消费者直呼“伤不起”。
   从今日起,本报3·15网购维权平台正式开通,如果您也曾在网购消费维权中遭遇过“憋屈”事儿,如果您知道更多的幕后消息,请不要再隐忍!把过去的一年中,您或者您的朋友在网购中遭遇过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问题,或者令人“不爽”的经历告诉我们。我们将对征集到的线索一一详细记录,并派记者深入调查,对典型的投诉线索追踪报道。同时,我们还将联合市工商局消保处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邀请专家对维权新规和投诉案例进行解读和调解,并于3·15当天到本报968820接听市民热线,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
   我们的征集,只为“抛砖引玉”,希望一起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从而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今日起截至3月15日,请联系我们!(本报读者热线:968820;微信公众号:厦门日报 ;官方微博:厦门日报;记者邮箱:nannychen@263.net),主题注明“网购”,并留下您的联系电话,以便我们能直接与您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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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购维权四大难题凸显
   今年3·15,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据工商部门介绍,新《消法》实施以来,厦门消费者的投诉诉求主要体现在“七天无理由退货、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等方面,并呈现出四大难点。
   难题1:货不对板判断难            
   前段时间,在不少网络论坛流行的一个帖子让人啼笑皆非。楼主上传了两组图片,一组由卖家提供,时尚的连衣裙穿上后潇洒帅气;一组是楼主拍的到手实物,同样的裙子做工却相去甚远,穿在身上皱巴巴。两组图片对比所产生的差异化效果让人觉得非常戏剧性。
   “不少网店宣传产品都是盗用别人的图,消费者无从辨识真假。”工商人员说。网购不同于在实体店购物,仅能靠图片及买家评价来判断,而卖家的虚假宣传则成为网购的硬伤。
   难题2:虚假宣传实惠难           
   “一元阿迪鞋”、“110元三星手机”——电商频频抛出噱头十足的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但却没有带来真正的实惠。
   张小姐看到某网站有品牌服装打出超低价,赶紧下单购买。“我在网上秒杀了大半天,按规定下单,当时显示订单合法有效。可过了3天,网站却通知,由于电脑系统故障,价格标错,订单被取消。如果想要,要重新下单,不过价格远远超过之前的。”张小姐说,她向网站提起申诉,但至今未有回复。
   难题3:网购退货退款难           
   “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是新《消法》的一个亮点,但目前部分电商行业在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上,存在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新《消法》规定,造成了网购消费投诉的激增。 陈先生3月底在厦门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花400元买了副“暴龙”太阳眼镜。收到实物后,他以“不喜欢”为由,在七天内提出退货。而卖家虽然同意了,却在陈先生将太阳镜寄出后,以他“无法提供退货的运货单号”为由,拒绝办理退货手续。
   难题4:团购服务维权难           
   时下,随着网络团购的增多,相关投诉也不断增多,成为当前消费投诉热点。纠纷主要有:线下使用受限、办卡容易退款难、高标低折等。
   去年3月26日,消费者赵先生在网上团购了曾厝垵某客栈一间大床房5天的住宿服务,花费445元。之后,他要求7天无理由退款,但商家却只同意退还4天的房费。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后电话告知赵先生,因宾馆住宿属于服务而不是实体产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款。赵先生只能同意撤诉。 (本报记者 陈泥)
   数据
   网购被侵权
   四成消费者“忍了”
   去年,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网络购物消费纠纷545件,调解成功率为88.9%。从投诉案例看,网络购物发生的消费纠纷主要表现为:消费者收到货后发现商品与实际不相符;部分网络经营者夸大宣传;退货款延迟,售后服务差等。
   “从全年的投诉量上看,网购纠纷的投诉占比其实很低。”工商人员说,究其原因,艰难的举证,复杂的鉴定,高昂的维权成本,让很多人“知难而退”,选择“妥协”。记者从相关方面了解到,去年近5万名中国网民参与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40.3%的网购用户在买到假货后,选择“忍了”,没有进行投诉。(本报记者 陈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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