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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保健食品企业将评信用等级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05-15 15:27 人气:1  评论

  

  

  我市药监部门将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分级监管。(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 陈泥)厦门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将有“安全信用等级”。记者昨日获悉,为建立健全我市保健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市药监部门今年在思明区启动了“保健食品经营信用监管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对327家参与试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将按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实行分级管理。

  97家专营企业建信用档案

  “思明区共有保健食品企业389家,约占全市的60%。”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第一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试点工作的主要对象为思明区范围内的两类企业,一类是保健食品品牌专营总店及连锁门店,共54家;二是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品连锁企业及门店,共273家。

  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的部署,药监部门将在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检查记录和检查评分表等,逐步完善试点企业的信用档案,并最终构建起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据了解,截至4月底,市食药监第一分局已初步建立思明区保健食品专营企业信用档案97家,273家兼营药店的相关档案正在归类完善。

  将分为ABCD四个等级

  对纳入试点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药监部门将依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照信用等级评定的标准,药监部门将把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诚信企业,B级为基本守信企业,C级为失信企业,D级为严重失信企业;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分级监管。对A级企业实施简化监管、B级企业实施常规监管、C级企业实施严格监管、D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或停业整改)。

  药监人员表示,保健食品经营信用等级的认定将实行“动态认定”和“年度认定”相结合,一般逐级升降,不得越级升降。凡保健食品经营中有违规行为且达到下一个等级标准的,将被立即下调信用等级。被降级的企业,当年内不得再上调量化等级。

  【同步】

  信用等级将“广而告之”

  按照思明区“保健食品经营信用监管示范区”创建试点方案,药监部门将负责收集试点企业的当年度信用信息,综合评定各企业的信用等级,并将预评定意见告知相关企业。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出炉后,药监部门还将在其政务网站和厦门主要平面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向相关企业发放《保健食品流通企业信用等级告知书》,并对各个信用等级的企业进行归档备案。值得关注的是,试点实施方案还规定,对被评定为A级和D级企业,将依托市保化协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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