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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处法有多“快”?最快五六分钟“搞定”

作者: 来源:厦门网 日期:2016-06-14 23:39 人气:1  评论

  

在110指挥中心可以清楚地看到事故现场。

  

民警“坐镇”110指挥中心,就可以通过高清监控远程处理交通事故。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黄璜 通讯员 周永宁 刘建设)“这里不允许从主路往辅道变道,所以你是全责!”发生在十几公里外的事故,民警“坐镇”110指挥中心就能通过高清监控探头,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勘察,清晰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还能调取之前时段的监控录像,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短短6分钟,民警不必到现场,就可以完成一起事故的处理,这就是我市“交通事故快处法”的神速。2日,记者体验了一把“快处法”。

  >小贴士:其适用范围不设损失金额限制;民警会远程通过视频记录、电话询问等采集证据,证据采集完毕后,民警会要求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否则将依法处罚500元;当事方应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由原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其委托的人驾驶事故车辆各自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

  远程快速处理

  作出认定的地点:110指挥中心

  平均处理一起事故耗时:10分钟以内

  2日上午9:11,环岛干道发生了一起两车刮擦,当事人拨打110报警。9:13,设在110指挥中心内的远程快速处理平台接到了指令,开始通过远程监控处理这起事故。只见民警迅速调整监控探头方向、拉近、对焦,事故现场就清晰地展现在屏幕上。当事的闽D912**灰色小轿车违规压线、变道,与后方正常行驶的闽D657**白色小轿车刮擦,灰色小轿车负事故全责。民警通过电话向当事双方说明事故责任,并在系统上完成事故责任认定的录入。这时是2日上午9:19。随后,当事人还会收到手机短信,内容包括定责结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单号、查询密码等。

  据相关民警介绍,他们一天大约可以对近百起轻微交通事故进行远程认定。顺利的话,五六分钟就“搞定”一起轻微交通事故远程认定,“折腾”点的也不过11、12分钟。

  >小贴士:各方车辆损失均不超过3万元的,由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并依据“模糊责任”规则定责;民警当场认定事故责任,还会对当事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民警现场固定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待恢复交通后再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拒不撤离造成交通阻塞的,将被罚500元。

  民警快速认定

  作出认定的地点:事故现场或快处点

  平均处理一起事故耗时:20分钟左右

  位于洪莲路199号的快处点由思明交警大队莲前中队负责,这里不仅有民警24小时值班,还有定损人员每天12小时(7:30-19:30)工作。该快处点一天处理事故约20起,加上民警出警现场认定的,高峰期一天处理50起。

  2日上午11时许,民警接到报警称,在环岛东路一部混凝土搅拌车与一部小汽车发生碰撞。民警经现场勘查,认定混凝土搅拌车不按规定会车,负事故全责,要罚150元、扣1分。民警用移动警务终端现场采集证据,开出责任认定书和罚单。民警随后责令双方当事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事故处理过程加上民警驱车前往事故现场的时间,没有超过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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