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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即将投用 还将设区域公共救援站

作者: 来源:厦门网 日期:2016-06-14 23:39 人气:1  评论

  

■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将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 资料图

  今年3月1日起,用满15年或超过设计运行次数的老旧电梯,需定期“体检”;学校、医院、商场等新安装载人电梯,要配置电梯安全信息采集设备,向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实时传输电梯运行状态;被困电梯只要拨打专门电话,应急处置中心将协调就近救援……

  昨天上午,市法制局副局长丁贤志、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陈燕飞做客厦门市政府网,解读《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汪燕妮 图/刘东华)

  应急处置中心24小时值班 接到报警后及时组织救援

  目前,单个维护保养单位的电梯应急救援力量较薄弱,我市鼓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区域性的电梯安全救援网络。也就是说,由市质监部门建立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对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并与“公安110”、“消防119”联动,以此提高电梯应急救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乘用人在故障后得到尽快解救。

  目前,我市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在建设调适中,预计近期投入使用。届时,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有人员24小时值班,乘客乘坐电梯被困后可以拨打专门电话,值班人员接到救援电话后,会及时将电梯困人信息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及时组织救援。

  在签约维保单位人员无法及时到达现场救援时,值班人员可以协调就近公共救援站(全市将根据区域电梯数量设置公共救援站,救援站主要依据现有维保单位在不同区域设的维保点)人员,甚至公安消防人员赶赴现场救援。值班人员在救援过程中,会随时与被困人员沟通,缓解其紧张情绪。

  学校医院商场等新装电梯 运行状态将实行实时监测

  《办法》还借助信息化手段,构建了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一方面,平台要求学校、幼儿园、医院、客运码头、商场、剧院等公共聚集场所新安装的载人电梯,都要配置电梯安全信息采集设备,实时向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传输准确信息,以此实现电梯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另一方面,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与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相联通,实现信息共享。

  另外,对于违反《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单位主体,《办法》也给出了处罚规定。其中,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或者超过设计运行次数的,经评估可以继续使用的,每5年至少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电影院、剧院等公共聚集场所新安装载人电梯的,未配置电梯安全信息采集设备,且未实时向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传输准确信息,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全市现有电梯32403台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电梯32403台,其中乘客电梯22570台、载货电梯6851台、自动扶梯2487台、自动人行道153台、杂物电梯262台、液压电梯80台,约占全省电梯数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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