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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六类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后有补贴 每月500-1000元

作者: 来源:厦门网 日期:2015-01-16 14:00 人气:1  评论

趣味活动吸引老人。

  “新的补助办法,重点和优先保障高龄、病残、贫困等重点困难老人的养老需求。”集美区民政局局长陈世含说,集美区将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六类补助对象只要入住养老机构,次月就可以得到500至1000元的补助。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陈满意 通讯员 黄建伟)

  集美区民政局局长陈世含说,即将出台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满足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该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之外的80岁以上的人员;企业退休人员且无法定赡养人或无其他抚养人员的,所领取养老金或退休金不足缴交入住养老机构费用的;属于被核定为低保家庭的对象,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每月给予500至1000元的补助。

  2015年,集美区的三处日间照料中心将陆续动工,分别位于杏滨街道锦园社区、集美街道、杏南路的福利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建好后,将为老人提供日间的照料,包括午餐、点心等。陈世含说,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还可以在用餐上享受优惠。其中,锦园社区、杏南路两处中心可以提供100张床位,供老人中午休息使用,老人可以实现“日托”。此外,还将建设3家农村幸福院和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养老机构设施进一步完善。

  在居家养老方面,集美区将加强服务站点的硬件建设,开展服务站等级评定,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支持力度,整合资源,加快老年人文体设施建设,促进老年文体组织健康发展。

  【成绩】

  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全区覆盖

  陈世含说,集美区在养老工作上,做到政府主导,社会积极参与,推进社会福利覆盖,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集美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在2013年已经实现了全区覆盖,建站覆盖率达到100%,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有25219人,占新建占村(居)老年人口的98%,政府购买服务对象438人,占老年人口1.7%。

  近年来,集美区采取系列举措,照顾到更广泛的老年群体,重点照顾到残疾、困难人群,提升老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保障,减轻家庭负担,助推养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13个社区获评“老年宜居社区”

  2014年,集美区建设了3家农村幸福院,在服务机制上进一步创新,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进一步规范,目前有478个养老床位,入住了370多人。

  在居家养老上,集美区评选表彰老年温馨家庭5398户,13个社区被区政府授予“集美区老年宜居社区”。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全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为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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