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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年所得逾12万者明年元月起申报个税 截至3月底

作者: 来源:厦门网 日期:2014-12-31 06:00 人气:1  评论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市地税局昨日提醒,从2015年元月起至3月底,我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可选择上地税网站或直接到地税部门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如果您在2014年度取得的个人所得达到或超过12万元,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税款,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理年度自行申报。

  地税部门提醒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的任一区局办税服务中心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总年度所得不需补缴税款的纳税人,还可以开通市地税局网站申报功能,通过网站填报申报表。

  若您有疑问,可拨打“12366”税收咨询电话咨询,或浏览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中关于自行纳税申报的网页了解具体计算公式。2015年2月中旬,市地税局将陆续向全市纳税人寄发2014年度的完税证明,纳税人也可根据上面所留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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