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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岂容私人霸占 警方专项整治最高罚2000元

作者: 来源:厦门网 日期:2015-06-18 18:15 人气:1  评论

  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记者 吕寒伟)“全市停车供需矛盾逐年加剧,部分商家或个人随意圈占路边车位、私划私设道路停车泊位等现象日益严重,侵犯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昨天,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祥兴说。

  昨天下午,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介绍,厦门警方从5月15日起至8月15日,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

  第一波行动已经开始。5月14日到5月17日,警方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先期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体育东村育秀里、前埔不夜城、顶澳仔、后埭溪路、江头电信、江头建材城等周边路内车位开展整治。

  其间,共查处擅自占用路内车位违法行为401起,没收反光锥13个、水马4个,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9份,教育沿街商家708家。

  公共停车位岂容私人霸占?警方呼吁市民共同监督,若发现有人擅自划设道路停车位,有人用椅子、反光锥、铁链、石头、电动自行车、“僵尸车”霸占道路停车位等情况,均可拨打110举报。

  警方表示,将加强与建设、街道、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排查联合整治,建立联动联勤工作机制。

  立论

  不容霸占的3个理由

  1.截至4月份,厦门岛内汽车保有量为 579522辆,而停车位才192769个,停车位已经这么稀缺,你霸占车位别人怎么办?

  2.厦门岛内在路边一共划了临时停车位9151个。在路边划车位的路段,停车需求大、矛盾突出,一个车位十分珍贵,你好意思私人霸占?

  3.道路上划临时停车位是给大家用的,既方便个人,又方便商家经营和周边单位员工停车,你怎能只顾一己私利强占?

  解读

  “僵尸车”也逃不过

  警方表示,已组织力量对全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

  1.商家单位或个人圈占霸占道路停车泊位;

  2.私设私划道路停车泊位;

  3.长时间停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道路上的车辆(俗称“僵尸车”);

  4.改变车位使用性质以及私设障碍影响停车泊位使用。

  排查重点区域为无收费管理的停车泊位,临街商家、店面、夜市、排档集中区域的车位,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区域。对排查出来的情况,将统一登记备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再次霸占直接处罚

  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泊位,将面临重罚。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擅自施划、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有人阳奉阴违,看到警察一走,又霸占停车位,如何论处?交警解释,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或因拒不改正被处罚后,在同一地点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将视为拒不改正直接实施处罚。“僵尸车”同样要面临罚款。警方重申,机动车持续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超过四十八小时的,构成超时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处以罚款500元,警方取证后实施处罚并予以拖曳。

  征集

  发现霸占车位请拨968801

  几年前,导报曾经专门报道过停车位被霸占的问题,并联合城管部门进行取缔。如果你发现有停车位被霸占,不管是用什么道具,桌子、椅子、石头、铁链、铁架、电动车、自行车、反光锥等,请拨打海峡导报热线电话968801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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